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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党发〔2016〕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次数: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党发〔2016〕3号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

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已经1月22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和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2月26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形式,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加强条件保障,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支部在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职责

教职工党支部在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党员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完成。

2.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营造和谐氛围,努力使党支部成为凝聚党员和联系群众的核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合格党员。关心和帮助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党员和师生,为他们排忧解难。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与分党委、党总支紧密围绕中心任务谋划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建立学校党委、分党委和党总支、党支部三级抓党建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学校党委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每名党员校领导要联系一个所联系学部、院(系、所)(以下简称学院)的教职工党支部,每年参加一次所联系支部的活动;要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或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分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加强对教职工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通报情况,听取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及时整顿和调整工作薄弱的党支部,做好支部换届和考核工作。

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建设的直接责任人,主持支部工作,与支部委员分工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支部工作抓实抓好。

(二)优化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优化支部设置。

1.教师党支部可按照学院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独立设置,或者按照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设置。

2.机关、教辅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应按部门或单位设置。

3.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照便于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置。

4.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教职工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合并、划转及换届结果,需经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党性强、能力强、影响力强、服务意识强的正式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机关、教辅等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本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或部门负责人兼任。

2.切实保障党支部书记待遇。要保证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与相应行政单位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保证作用。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要计入工作量,经考核后,从学校党建经费中列支专项津贴。

3.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学校党委和分党委、党总支采取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能力素质。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四)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1.严格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开展自学或集体学习。建立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32学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2.丰富学习内容。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3.创新学习方式。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考察、在线学习平台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学习的有效途径。

(五)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

1.组织党员做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服务社会工作。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

2.通过党建促进学院发展,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传帮带结对子活动,以老带新、以党员带群众、以教师带学生,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健康成长。

3.建设六有服务型党组织: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目标。

(六)加强创新型党支部建设

1.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以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优秀党日活动。

2.建立开放互动的共建机制。鼓励教职工党支部开展跨院系、跨学科共建活动,积极开展师生共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拓展共建渠道,加强与校外单位的合作共建,丰富党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3.开展党建创新研究。组织党建理论专家、党务工作者以及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有效途径。

(七)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1.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2.发挥党员专家、学者对青年教师在为人治学方面的引领作用,有条件的学院可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每一位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选配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党员作为指导教师。

3.制定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专项计划,建立与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八)健全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组织生活,每年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及时上好党课。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坚持工作月报制度。

3.规范党务公开制度,教职工党支部要定期向全体党员通报工作情况,党内评优、表彰、发展新党员等事宜应在党内外公示。

(九)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

坚持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向分党委、党总支述职工作制度,分党委、党总支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支部书记要及时调整或撤换。

四、加强保障

1.加强条件保障。学校按照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党建基金,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设立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以项目申报的方式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和党建课题研究,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鼓励院系建设党员之家,保障党员活动场所。

2.加大表彰力度。通过评选表彰优秀创新项目、品牌活动、党支部示范点、优秀党支部等,加大对教职工党支部的奖励经费投入,鼓励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健全工作交流机制。依托校内新闻媒体、京师七一论坛、暑期党建研讨会等载体,深入总结、交流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经验,广泛宣传党支部建设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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