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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12-06 浏览次数:

 

(2018年10月26日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李晓钟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五年来,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全局,认真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构建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审查审计全覆盖,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经审组织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大会要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中国工会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全面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审查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