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执委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经教代会选举产生,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是
(1)制定提案工作计划:
(2)组织、征集、接收、审理、确立代表提案;
(3)督促提案的答复及落实,及时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并征集提案人对提案答复、处理的意见;
(4)向教代会执委会和代表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5)评选优秀提案。
三、提案工作办公室是提案工作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接收代表提案,并进行准确登记、复印留档和初步整理分类;
(2)将提案及时提交提案委进行审查、立案;
(3)整理提案工作系统中各年度提案,具体督办落实;
(4)承办提案委指派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5)做好提案工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提案工作程序
(1)提案收集:提案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登录提案工作系统,负责统计、登录、保管代表提交的所有提案;
(2)提案审查: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征集到的提案分为正式提案和一般性建议两大类,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并将提案的审察、立案情况汇总报告教代会执委会;
(3)送交督办:提案工作办公室按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校领导分工将予以立案的提案送交学校督查督办办公室;
(4)提案督办:提案工作办公室将提案送交主管校领导及提案承办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提案的答复意见,反馈给提案代表;
(5)提案公示并归档:将提案及答复在校园网上公示,并在提案系统中存档。
五、本细则由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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