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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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在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学校职能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和政绩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相应的表扬或批评建议,并作为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

具体工作任务是

(1)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代表学校教职工参与对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评议工作,包括在学校年终的干部考核中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2)协助校党委收集教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供校党委任免干部时参考;

(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干部评议的其他有关工作,如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等;

每年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汇报工作一次。

每学期召开一次至两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总结和部署工作。

本细则的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执委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