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职责

首页»民主管理»教代会职责

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


一、 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和校工会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 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对青年教师工作、发展、生活等方面进行讨论、调研,并反馈调研结果。

三、 听取学校关于青年教师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出台与青年教师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四、 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听取青年教职工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向校工会反馈。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社会实践等工作。

五、 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青年教师工作方面的议案进行调研和论证,向执委会提供对议案的意见建议。

六、 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和落实教代会关于青年教师工作方面的提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七、 在教代会召开前后及需要进行有关青年教师工作方面事项讨论时,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向教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情况。

八、 做好教代会和校工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九、 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执委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2021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