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立足岗位、长期奉献、追求卓越,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有关规定及《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设立“四有”好老师教师奖励体系的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从教三十年纪念章颁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颁授条件
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或累计工作满三十年,在此前没有接受过此项表彰的事业编教职工。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表彰或不计算教龄:
(一)有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在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做博士后期间的时段不计入教龄;
(四)在国内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不计入教龄。博士后计入教龄;
(五)在职期间出国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出国期间的时段不计入教龄。
二、颁授审核流程
符合颁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2024年度纪念章颁授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准备本人高清工作照片一张(用于制作纪念专刊),提交本人所在建制性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于5月24日(周五)前,将申报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表和照片电子版打包发xgh@bn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部门工会名+教职工姓名”;将纸质版送至校工会105室。过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请,校工会将不再受理。
北京师范大学从教三十年纪念章工作组办公室(校工会)联合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进行终审。
联系人:高老师 58802927
附件:2024年度纪念章颁授教职工基本情况表
北京师范大学从教三十年纪念章工作组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工会(代章)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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