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从教工作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北京市教育工会将在教师节期间授予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0年教龄的教职工荣誉证书和证章,学校也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部门工会组织做好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名单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到各位教职工。将填好的《2015年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基本情况表》(见工会主页—下载专区),经本人确认、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日前统一交至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与学校人事部门再次审核后进行教师节表彰工作。
联系人:张志霖,联系电话:58805174。
注:
1. 满三十年教龄: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或在教育系统累计工作满三十年的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
2. 以往表彰过的不再表彰,以往遗漏的可以补报。
校工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