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工会财务报账方式变更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社团协会:
校工会财务从即日起纳入学校财经处统一管理,有关报销要求和报账时间调整等事项须做相应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销流程
1.报销发票后面三人签字;
2.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工会主席、社团协会负责人)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审核单》(见附件1)上签字;
3.将1、2项材料送至校工会出纳处审核;
4.审核完毕后,校工会通知报账人去财经处社团与附属单位财务管理办公室(财经处报账大厅21号-24号窗口)报销。
二、财经处报销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周五:上午8:00-11:00。
劳务(薪酬)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15日;支票支取时间为每月1日-20日;年底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三、其他
1.活动经费报销范围及要求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工会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部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活动经费请于每年12月15号前报销完并将报账小本及财务收支报告交财经处社团与附属单位财务管理办公室(财经处报账大厅21号-24号窗口)。
3.校工会周一至周四全天收取报销审核材料,请按照财经处报销项目时间节点送交。
将校工会财务纳入学校财经处统一管理是财经政策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需要各部门工会、社团协会等积极支持配合,在报账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校工会反映,我们将会同财经处逐步优化报销流程,为大家报账提供便捷服务。
财经处联系人:
徐老师,电话:58806865;谢老师,电话:58806582
校工会联系人:
焦老师,电话:58807868;周老师,电话:58807869
校工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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