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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二次教代会、十五届二次工代会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北京师范大学第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五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9629日(周六)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助力双一流,推动教代会工会工作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履行民主权利、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也是增强广大教职工责任感、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的重要方式。对提高教职工认识、凝心聚力,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在第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校工会集中征集和受理代表的提案。

       各代表团要对提案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收集整理教职工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撰写、提交工作,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提案须由正式代表通过提案系统提交,一人提出,三位以上代表附议,方可生效。具体操作:

       1. 校工会主页   教代会提案系统;

       2. 学校主页   信息门户   教代会提案系统。

       三、提案须一事一案,措词严谨,语句精炼,立意高远,力求观点清晰,分析全面,事实确凿,所提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 分析,即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介及效益分析等;

       3. 主张,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4. 论证,即对所提议案可行性的简要阐述。

       四、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受理:

       1. 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 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 没有解决方案的一般性的意见或建议。

       五、其它

       1.集中征集和受理代表提案的截止日期为2019621日。

       2.联系人:付增梅,联系电话:58802840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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