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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非事业编(学部、院、处聘)教职工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2018年非事业编(学部、院、处聘)教职工入会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关于非事业编制员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暂行办法》(京师工字[2009]第06号)和《<关于非事业编制员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京师工字[2015]第003号)文件有关规定,凡在受聘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能够继续受聘的非事业编制员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入会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具体通知如下:

1. 本年度缴费基数为2017年9月以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2000元/月;

2. 入会教职工缴纳会费标准为基数的5‰,即:10元/月/人,全年会费120元/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3. 入会教职工所在部门缴纳经费标准为基数的2%的50%,即:20元/月/人,全年经费240元/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4. 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每年三月一次性足额缴纳本年度的会费经费,以便按时上缴上级工会,过时将不再办理;

5. 会员资格以当年缴纳会费经费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未按期缴费的,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本部门新老教职工(学部、院、处聘)入会工作,收费时间3月12日-3月30日。

 

附:

   2018年非事业编(学部、院、处聘)教职工入会登记表

 

 

 

                               校工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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