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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工会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2018年即将来临,现将2017年部门工会总结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工会总结及评优工作

1.各部门工会要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认真填写总结表(附后)。包括部门工会工作开展情况、校工会下拨经费预决算情况、校工会工作参与及完成情况、二级教代会建设进展情况等。

2.提交部门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求文字简练、内容充实、图文并茂。

3.总结中应明确写明部门会员京卡办理情况,目前京卡持有人数,占总会员人数比例等。

4.在总结的基础上各部门自愿申报“优秀部门工会”。

二、“特色活动”申报工作

1.校工会继续实施一年一度的“特色活动”资助计划,凡2017年度内部门工会举办的有新意、效果好、深受会员欢迎的活动,均可申报“特色活动”奖。

2.每个部门工会最多申报一项,没有的可以不报。

三、2017年度“教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

(一)“教职工之友”评选要求:

1.为本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2.从思想上到行动上,特别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3.积极参加部门工会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本年度至少有两项以上(含)参加具体活动的记录;

    4. 50人以下工会限报1名,50人以上工会限报2名。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要求:

1.为在任的部门工会委员;

2.较好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3.热心投入工会工作,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并在具体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评选人数见附表。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要求:

1.为我校在岗在职教职工会员(含非事业编会员);

2.较好完成本职工作,通过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

3.积极参加部门工会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 评选人数见附表。

四、几点说明

1.“优秀部门工会”和“特色活动”,根据申报情况设定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申报单位需在委员(扩大)会议上作汇报,并现场评定。

2.请各部门工会严格按附表中规定的各类奖项名额进行上报。

3. 以上总结、申报及评选工作,请一并于2018年1月5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xgh@bnu.edu.cn,同时将纸制版由部门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校工会111办公室。请准备6分钟“优秀部门工会”、5分钟“特色活动”申报述职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 工 会

                                                                       2017年12月22日 


2017
年度部门工会评优人数核定

序号

单位

会员人数

优秀工会干部

积极分子

1

分析测试中心

24

2

4

2

资产经营公司

285

4

43

3

出版集团

509

6

76

4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46

4

7

5

地理科学学部

251

5

38

6

法学院

60

5

9

7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46

5

7

8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

14

2

2

9

系统科学学院

30

2

5

10

政府管理学院

65

3

10

11

汉语文化学院

54

5

8

12

后勤管理处

826

7

124

13

化学学院

122

5

18

14

环境学院

97

4

15

15

机关一

104

8

16

16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142

6

21

17

机关二

211

8

32

18

教育学部

263

8

39

19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112

5

17

20

历史学院

77

4

12

21

生命科学学院

121

6

18

22

机关三

128

6

19

23

统计学院

27

4

4

24

二附中

359

5

54

25

实验小学

114

5

17

26

数学科学学院

99

4

15

27

体育与运动学院

69

5

10

28

天文系

38

2

6

29

图书馆

106

5

16

30

水科学研究院

55

4

8

31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03

5

15

32

文学院

125

5

19

33

物理学系

96

5

14

34

社会学院/中社院

53

3

8

35

校医院

65

4

10

36

心理学部

181

5

27

37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72

5

11

38

艺术与传媒学院

110

4

17

39

实验幼儿园

52

5

8

40

哲学学院

70

5

11

4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8

5

6

42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40

4

6

43

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61

4

9

44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38

2

6

45

新闻传播学院

24

1

4

46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126

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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