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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在职教职工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在职教职工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深入了解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情况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申报对象

凡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和非在编工会会员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可申报特殊困难补助

1. 本人2017年新患重大疾病的

2. 本人罹患重大疾病久治未愈仍需继续治疗的

3. 直系亲属2017年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家庭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

5. 其他特殊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

申报审批补助程序

1.申报人应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写明特殊困难情况及具体原因必要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年内的诊断证明医疗费自费部分相关证明报销单据财产损失证明等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部门工会统一进行申报

3.校工会汇总后上报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小组进行审批

4.按审批情况由校工会向特殊困难教职工发放补助

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122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xgh@bn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张志霖      焦兰媚

联系电话:58805174   58807868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党委办公室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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