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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在职教职工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师党办发〔2018〕8号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8年在职教职工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深入了解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情况,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对象

凡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和非在编工会会员,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可申报特殊困难补助:

  1. 本人2018年新患重大疾病的;
  2. 本人罹患重大疾病久治未愈,仍需继续治疗的;
  3. 直系亲属2018年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家庭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
  5. 其他特殊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

二、 申报、审批、补助程序

1.申报人应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写明特殊困难情况及具体原因,必要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年内的诊断证明、医疗费自费部分相关证明、报销单据、财产损失证明等。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部门工会统一进行申报。

3.校工会汇总后,上报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小组进行审批。

4.按审批情况,由校工会向特殊困难教职工发放补助。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xgh@bn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志霖      联系电话:58805174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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