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与学校关于教职工福利政策和规定的制定,代表广大教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咨询、监督。
四、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的部门和项目等进行监督。
五、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委员会工作。
六、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每年向教代会执委会书面汇报工作。
七、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执委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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