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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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

 

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关于教职工福利政策和规定的制定,代表广大教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咨询监督。

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的部门和项目等进行监督。

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委员会工作。

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每年向教代会执委会书面汇报工作。

未尽事宜由教代会执委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